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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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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終於,你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了............

言多必失,尤其是腦袋不清楚的人,最好少開尊口,否則,這種笑話恐怕常常會出現......

您老真是德高望重到老眼昏花 . 就讓在下把這笑話讓您看個清楚 .
<蓄意>倒車殺人 (e.g. 撞了人狠心倒車輾斃, 軋車撞死兩人) 也不過判刑7年 ~14年
<____>倒車輾斃受傷倒地機車騎士的砂石車司機 .... 怎麼依法只要付四十萬 ()

法律所謂之 - <蓄意> 倒車殺人者 , 乃是指有目擊證人/錄影佐證的狀況下方得判 7 ~ 14 年 . 若是無目擊證人/錄影佐證的狀況下遇上倒車輾斃傷者的案例 , 也許該請您跳出來指導法官/檢察官斷案 . 在下就等著看您在法庭上狠狠甩這些法官/檢察官的巴掌 !

敝人所言皆有案例可查 , 您大概是檢察官, 法官 , 大法官的老師 , 一切是非對錯都是您開個金口就算 . 敝人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 賴嫌這 case 就依閣下的意思去辦吧 ! 別忘了把您指導辦案的成果公諸於世 .

您嘴裡所說鄙人所陳訴之事實皆為笑話 , 但是這些都是車禍受難者在現實生活中的夢靨 . 年紀一大把 , 記得要趁還活著的時候多積點陰德 , 以後遲早都會遇上這些犧牲者的 . 到時冤家路窄相逢 , 別怪在下沒提醒您 .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yu...x%25B9%25D2.doc
車禍受難者在法律上的困境
舊 2006-08-12, 03:19 A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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