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哎哎∼我以前是一個認為有男朋友的女生就不應該追的人,認為那是橫刀奪人所愛的行為。
以前看到同事追求名花有主的對象,甚至不惜拋棄自己的「原配」,雙方轟轟烈烈的在一起,也在辦公室裡面傳的沸沸揚揚的。那時我只覺得為何這麼傻,為何要這麼做,甚至還有點鄙夷的看法。
直到我自己身在局內,我才猛然覺得我以前把感情的事想得太單純,太天真,愛情有很多時候有理由,但也有時候愛情沒有任何理由。他就是這麼的來了,而我卻陷進去。
我以前總覺得明知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為何要去介入,這種人真是又爛又傻!但我現在卻覺得,愛情的事情除了當事人,其他人其實沒立場說什麼,也沒立場苛求什麼............因為我自己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