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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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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56
引用:
作者et062164
其實就我感覺這帶有同業歧視的味道,例如以前我在補習業者,有時在批評別人不能用正名而用音同意異例如 北一補習班叫北七,育㧥叫阿㧥等.......

但是我們是消費者,而非同業,並無不妥,況且這也只是一般人對廠牌的暱稱,就好比彭友與朋友之間並不一定會直接叫對方的名子,感覺不親切,反而較對方的小名或綽號會讓人感覺親切許多。
舊 2006-08-11, 08:2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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