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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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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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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visTu
以我姊讀法津對我說

她對我說以這種事件,4~5萬算還好了,趕緊付付就沒事了。因為,之前幾個朋友都發生這類似的事。

如果被告到法院的話,這好像是傷害罪算是公訴罪(有點久了,我有點忘了)。不僅要付刑法上,還有民法的賠償。

而且會有案底。刑法上好像是三個月以上吧,每天好像要付900元之類的……我有點忘了…相關細節還是得請有讀法律的大大來解說。

總之,能和解盡量和解,這是我姊告訴我的。


那也要看最後法官怎判傷害罪的部份
也不是說有告就等於成立

理論上紅綠燈變換的時候
就算搶黃燈到路中央變成紅燈
另一邊也不會馬上瞬間變綠燈
都有依照路口寬度算時間差,只要該號誌設定沒變過這是可以重建車禍現場的

如果確定只是搶黃燈,車速又再速限內
那很明顯是另一邊搶快(看到對方紅燈自己還沒變綠燈就先衝,這種人也很多)
不過對方不見得會承認,也許死硬說自己看到的是綠燈
那就找目擊證人吧

我覺得沒什麼好怕的
車禍並不是受傷的就一定穩贏
偏偏很多人還在以前的時代
那每個人乾脆都拿刑法傷害罪當做威脅
我們都騎機車闖紅燈等著撞受傷再告傷害就好了
舊 2006-08-10, 03:0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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