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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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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來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88
今天對象是貓
如果對象是人
還有人會一派輕鬆的說 "不過殺個人 幹麻這樣過度反應"嗎?
這問題跟人權團體說的廢死刑一樣 要保障人權 那受害者被剝奪的人權誰爭取

在歐美虐待動物這可是觸犯刑法的
在台灣 很多人還是不懂什麼叫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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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嗚~
家有一貓如有一寶
舊 2006-08-10, 09:27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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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來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