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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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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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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OSWU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推動使酒醉駕車視為預謀殺人(未遂)、酒駕傷(殺)人視為蓄意謀殺?

酒醉駕車===>預謀殺人
酒醉駕車撞倒人,不管傷重為何,一律以殺人未遂起訴
酒醉駕車撞死人,不管撞倒是誰,唯一死刑!
e04...這樣會不會太硬了...
不過要弄這些,目前的酒測器可能要全部換新
因為可以用密技降低酒精濃度
或者是一律用血液的酒經濃度,不過人正在發酒瘋怎麼當場抽血
不過這不應該是我們煩惱的問題,這應該是累犯該煩惱的問題
因為弄下來可能會動用到強力電擊棒,先電暈再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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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06-08-08, 02:05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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