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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原則上應是告不成,會不會有法官有不同見解
網路暱稱不代表一個人格,只是虛擬的物體,就像遊戲寶物以往被盜並不算竊盜,是後來認定的,沒罵到實體人格又如何訂罪;藝人藝名經過廣告宣揚,已讓藝名如同本人,別人亦知某個藝名代表那一位藝人,這樣告還告的成..
舊 2006-08-07, 02:3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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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