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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ther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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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ther12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24
引用:
作者yagami
真要告的話,應該是告得贏的。白紙黑字才有法律上的效力

的確合約沒有載明不能養,默契上而言就是不禁止。

不過房客的態度(我不是說影片裡的態度)真的很奇怪

擺明了是要養寵物,在簽約前竟然沒有詢問確定

真是有點像挖陷阱給人跳的感覺。


影片仔細看, 他們有看到其他人的契約有禁

但自身拿到的卻沒有標示便以為可以養, 所以這樣來看

雙方都有疏忽

不要說學生想要騙錢, 這樣騙錢不但累還要冒生命危險

就算騙到了又能騙幾人?

總之這段影片的確是有意義, 在簽任何約定時都一定要看仔細

不然鬧到最後一定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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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很好奇最後那房東拿出什麼玩意, 難道是掌心雷!?
舊 2006-08-04, 08:1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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