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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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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Gary1978


為什麼不能叫那些當初參予決策的人陪啊!如果金額很高的話!當中無辜的人
不一定就會開始坦承爆料,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哪些人搞鬼了。不然也至少縮小
了賠償的範圍,本來這些做出錯誤決策的要他們為自己的錯負責也沒什麼不對



賠死你們,看以後還有誰敢粗糙做決策。



...有人知道可不可以叫決策人賠錢啊?
     
      
舊 2006-08-04, 08:03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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