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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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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etsurfer
這件事新聞媒體的動作, 應該已經踰越了新聞自由的界線.
如果因為媒體的介入幫助違法者搬家, 造成破壞現場及證據, 讓違法者逍遙法外, 那麼牠們要不要負責呢?
這樣也讓人不禁懷疑, 現在據說方XX家已經沒有任何貓, 是不是這家媒體記者協助湮滅證據呢?
或許這件案子畢竟不是殺人放火, 沒什麼了不起, 但往後再這樣下去, 媒體為了採訪搏收視率, 是不是不管什麼犯罪者或恐怖份子, 要求記者協助逃亡或湮滅證據, 記者都照辦呢? NCC是不是該對這種事情出來表示一下意見, 看要怎麼做比較好.

搞得像白色恐怖一樣....
台灣人真容易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什麼都是一窩蜂的熱
最後也只會跟台灣霹靂火一樣的以暴制暴
唉唉....反正就是要他死就高興了是吧
最好他家的人一起陪葬
打著愛貓的旗幟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最好快去把他家給抄家滅族啦
省得在這邊打嘴炮
舊 2006-08-04, 05:47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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