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教官來還真是有點令人無言...都是"我們教官說..."
先跟人說法律...結果要他告...反而說這不是告不告的問題吧...也算一絕...
正常來講...打契約之前不是就應該先問能不能養寵物?怎麼會跟人家凹這種東西...不能養狗就是不能住就是房東違約...
不過不太清楚他說的7月份他們搬進去房子還在施工...是指他們租的房間還在施工...還是房子的其他地方施工中...
如果是前者...房東要他們付7月搬進去開始算的全額租金就過分了(他們說的遷就一個月租金應該不是整個7月吧!?)...後者的話...應該就還好吧...住都住進去了...
沒拍到他們本身的表情...無法從聲音評斷...不過房東臉很臭倒是真的(看起來很像是XX堂堂主...另外...看起來也很像一個演員...都是演壞人的那種...

)...遇到這情形真的無奈吧...
同樣是在外租屋的小弟...個人小小的看法...我比較偏向於房東這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