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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david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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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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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翻桌啦
TVBS這樣做也好,不然方嫌遲早會被暴民襲擊,台灣對動物的法律就是這樣,罰也罰過了還能怎樣?

就算對判決不滿意也不能包圍別人住處,當街襲擊吧,以私暴當作聲張正義的手段,本人不敢茍同法律也不會同意。

若只是想看還有沒有貓,還有更好的途徑
但是本人覺得假如方嫌真的出現在那,被襲擊的百分比是90%
各各自詡為(正義之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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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David

死會 很幸福
舊 2006-08-04, 02:0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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