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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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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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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anethan
這事以前有聽過
但事實不可考
不過換成是我
真的沒那狗膽再去把人壓死
不過依照保險會有撞死人保險公司全數理賠和撞傷人保險公司部份理賠的分別嗎
我並非專業人士
但聽來的確有點匪夷所思

其實車禍案件的處理中
雖然警察不能去斷定誰對誰錯
只能做紀錄的工作
一般由保險公司專業人員協調好後做理賠的工作
搞不定再由裁決所處理
但大多的事故筆錄聽來
有小車和大車的事故幾乎都是小車問題比較多

上次有一位老兄載一家人要去玩
從內線直切外線要下交流道
被遊覽車追撞
所幸無人受傷
但當事故排除他要開車進入車道時
竟然沒有先在路肩加速就直接切入車道以時速20慢慢加速
下交流道後我馬上對他破口大罵
他要死不用帶一家子人吧


這樣的說法是肇因於受害者若是未死亡,他未來後續的醫療費可能會高於死亡情況下的喪葬費用。

雖然不確定是否真有司機因此而蓄意倒車碾人,但是撞倒人之後再倒車將人碾死的案例是有,但是成立的罪名是殺人罪,而非過失致死罪。

我最感到疑惑的就是,每次有人談論到類似問題時,總是有人會跳出來講什麼刑罰太輕,應該將撞到人再倒車碾斃的砂石車司機判蓄意殺人罪之類的話云云。問題是刑法沒有蓄意殺人罪,只有殺人罪,而且倒車碾人行為本來就是殺人罪,但講了再多次,總是有人不明白,每次提到就每次講,猶有甚之的還順口罵起無辜的司法人員,真令人無奈。
舊 2006-08-02, 10:2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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