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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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o85
我看過啦
我主要是針對這句
分兩段:
1.
請問是否有相關的法律條文?小弟孤陋寡聞遍尋不著.希望您提供連結比較有說服力.
不然會人誤以為這條"法規"是您自己定的,您說是嗎?
2.
這句話真是深得我心阿!
"假設"真有前述的法規(不是您自己定的)
前車已在合法速限極限行駛
後車也是,那很好,沒問題.兩台都合法.
但當您發現怎麼依"合法速限極限行駛的前車"怎麼突然變近了變成擋你的路?
答案很明顯,您超速了!
看到這裡您能理解嗎?
是因為您"先不合法"才造成前車不合法(再次強調"假設"真有前述的法規(不是您自己定的))
"希望別人不違法自己也得先守法先不是嗎?"這話是您自己說的.
希望您可以奉為圭臬並恪守之.
另外..趕時間云云..
照您的說法,連紅燈都可以闖了.
而且,您用什麼"證明"您趕時間?
再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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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你沒看仔細~~
首先我裡面有提到每台車表速度是有誤差的,你表速度開一百別人表速度可能只有95,自己的正義不一定是別人的正義,別以為別人一定是錯的,這點我前面說的很清楚~~
要說引用法條內側車道原本就是超車道,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裡面第八條寫到可以用最高速度行駛於超車道,但是你怎麼知道你確實達到最高速度?以我所知許多車輛的表速度並沒有達到實際車速,從以前到現在我測試過自己的歐洲車跟朋友的車,只有美國車能夠真正達到與GPS的速度相同的速度,剩下的大多只有95公里,也就是說很多人自以為開到了100或是110公里的時速,事實上速度卻只有95跟105左右,簡單來說你以為你守法的在高速公路超車道以最高速行駛,事實上嚴格說來你是在違法狀態下行駛,或者說這條法條根本定的太過模糊不清~~
禮讓沒啥了不起的,這年紀的我開高速公路跟烏龜爬差不多,我都在外側車道開80-90公里,但是我很任份的開在外側車道,但是我還是會隨著前後方的車流加減速度,並且保持安全距離,不會因為我要維持自己的龜速而讓烏龜一樣擋在路上~~
別以為我這樣說就代表我是個喜歡在高速公路上狂飆的人,我車速已經很少超過100至少五年了,做人講的是個道理與禮節,我說的話不見得中聽,但是如果你有用心且沒有預設立場的話,你就會知道我說的有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