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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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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strong
請"翻桌啦"舉例哪一個人的例子沒人理會的~


這種事情平常就見的到還需要證據嗎???

2.3天就有搶劫•暴力討債•竊盜•強盜,有人去主動發揮正義感去調查嗎??

有人會主動在各大討論版開版討伐嗎???

情況本來就很明顯了,不需要證明吧???

我先在此說明,我說這個並無代表我同意虐待動物行為,別誤會
     
      
舊 2006-08-01, 10:5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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