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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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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1
引用:
作者BMG
別把事情想的那樣簡單
你把高價的東西用售價一元+高單價運費
到時一定會一堆網路小白下標
然後強行要你面交
如果無法成交到時又變成一個扯不完
的申訴,報警詐騙的一類事件


簡單啊,告知對方你的時薪是 NT:1800
面交至少要花 20 min, 所以使用者需付服務費 NT:600
說清楚,就沒有詐騙的問題吧.

題外話,奇摩 此役一旦成功 "台灣網路國稅局" 局長由洪女士出任實當之無愧!
舊 2006-07-31, 02:57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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