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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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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Arsenelopin
Neo兄您有所不知......有的人只遵守自己訂的法律....根本管交通法規.....
基本上來說.....道路交通法規裡從來也沒有一條是「擋路不讓人走就是違法」.....
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本來就可以讓小型車合法以最高速限行駛.....
偏偏就是有些人喜歡違規超速還大言不慚的罵別人烏龜車..罵別人擋他的人就是違法...
無奈...............


引述新聞中交通部及警局的話如下:
http://tw.news.yahoo.com/060727/4/3ecim.html

交通部及公警局表示:相關的執法計畫,是希望建立用路人正確觀念: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及「」等路權觀念,藉此保持超車道的行車順暢,進而
維持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節省時間,培養正確駕駛習慣。


那你先建立起最內先車道的意義是

超車道>小型車的最高速限車道

這樣就不會有問題了....

要以速限定速巡航的

請不要在最內線車道

另外..........如果台灣以後改變規定

超車一定要從左邊超車

從右邊超的一律開罰

你就會知道原因了
舊 2006-07-29, 10:46 A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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