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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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2000
被hjfrank兄點名,不好意思又來廢話幾句
就小弟自己說過的,條文是死的,人卻是活的
依照速限行駛天經地義,在條文上是很站的住腳
這些我都不反對,只求幾點罷了
將心比心,相信有些人並非飆車族,但是有急事趕時間
(公事的需求、還是家中有急事、又或是其他需要趕時間的狀況)
換個車道,讓他先過去又如何?今天換作自己是不是也會有這樣的需求可能會發生?
今天有人說為何非得在內車道超車?
首先條文上標明由左側超車,因為我們是左駕的關係,右邊超車的死角較大
為了安全起見,條文上這樣記載著。但是許多人也還是從右邊超車
很簡單,自己能處理的就換個車道,誰閒著一定要你讓給我?
但是這問題存在著一個很大的盲點,就是忽略了實際的狀況與希望可以超車的原因
通常會希望快車道不要有龜車,就是台灣高速公路常常有並排行駛的情形
全都佔滿了想超也沒得超,當然只好希望快車道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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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說一下我的經驗好了 我再國道1內線開100+10 結果 被一台載菜的大貨車 一直閃燈按喇叭 要我讓開 害我一直加速到150但因右線道車很多 過不去 他還一直叭叭叭 要我再往上的加速 為了他的趕時間 要我拿命來跟他們賭賭看嗎 那墨趕時間可以開路肩阿 反正都麼違規 幹嘛拿我們一般正常駕駛的麻煩 不過給大家一個建議 遇到這總的車還是讓他過去吧 不爽的話打個電話到警廣和警察局說有人在XXX公里處飆車 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