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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父母好像都不管自己女兒在外面鬼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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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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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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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滿20歲為成年
刑法 滿18歲為成年
雖然監護人(父母)對於未成年(under 20)的子女,依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擁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與義務
但是
18歲以上若是做出違反刑法
的行為
已經是以成年人犯來論處
所以
18歲以上是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的開始
不要18歲了還要牽托父母有無管教
2006-07-29, 06:3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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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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