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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z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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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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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trofit
如果是這樣,那伴侶過世後再娶/嫁,不就犯了重婚罪??
這應該只是法律不完整的地方,
更何況,如果女方需要養過世丈夫的家長,那相對的,男方是否有義務需要養過世妻子的家長?

只要還有親屬關係就負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舉例來說,一個父親不管他以前多壞,多麼不負責任

只要他老的時候夠窮,子女就得負起扶養責任,

只要該父親一提出告訴,子女是輸定了,

PS:子女可以用被收養、脫產、故意負債的方式減少該負的義務,

給要爭一口氣的的網友參考,不過需要長期規劃。
舊 2006-07-28, 07:4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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