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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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o85
你好,這句話我有點好奇..
既然自己以速限極限行駛還會造成擋車的情況
那一定是後車超過速限極限(已違規)吧.
這樣哪來違法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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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兄您有所不知......有的人只遵守自己訂的法律....根本管交通法規.....
基本上來說.....道路交通法規裡從來也沒有一條是「擋路不讓人走就是違法」.....
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本來就可以讓小型車合法以最高速限行駛.....
偏偏就是有些人喜歡違規超速還大言不慚的罵別人烏龜車..罵別人擋他的人就是違法...
無奈...............
引述新聞中交通部及警局的話如下:
http://tw.news.yahoo.com/060727/4/3ecim.html
交通部及公警局表示:相關的執法計畫,是希望建立用路人正確觀念: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及「小型車的最高速限車道」等路權觀念,藉此保持超車道的行車順暢,進而
維持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節省時間,培養正確駕駛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