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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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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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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1.始終只能一人掌握方向盤與油門煞車,因此駕駛者擁有最高的平安駕駛權力.
2.搭乘者,應有選擇搭乘與否的權利,(除非對駕駛人當時行車能力無法正確判斷)

所以,喝酒開車/超速駕駛,不赦
其同行者不攔阻亦不求自保竟一同搭車(我不信不能自行換搭計程車),不赦

年輕,有些錯能犯能補救,有些犯一次就是永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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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韻琅琅絕鄭音,雅清偏貫達人心。我從一得鬼神輔,入地上天超古今"
----丘處機〈青天歌〉
舊 2006-07-28, 02:3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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