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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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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魚仔後來過了四個小時200多通電話的轟炸"


no.... no.... no....

這是大忌...

今天不管對方是誰, 就算是你親姐妹.


也不可以這樣.


光這點不管是任何人幾乎都已經是被"出局".

當然... 之所謂是幾乎..... 就是99%.

那另外最後1%.....

就是"她喜歡對方搞的人這樣打".

不過如果是這1%....

那很抱歉你朋友真的...

遇到精神不正常的女人.

而跟這種女人在一起最後的結果就是.....

愛告咖慘兮.




不負責任分析講座.
舊 2006-07-28, 11:56 A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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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