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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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他們是在「發行」品質很好,不差任何區域的原版DVD「後」,
然後用釣魚或其他各種手法,去警告或懲罰不支持優質產品的人,
我會覺得值得支持。
但是請注意,他是利用拿到版權,然後在台灣市場上還沒有這個產品的狀況下,
威脅消費者,甚至傷害消費者的錢財。
請記住,在他們「釣魚」的時候,台灣市場是沒有這些大家現在說的「價廉物美」的東西的,
那麼,消費者追求好的影音享受,有什麼不對?
這種廠商竟然有人覺得值得肯定?
我自己覺得邏輯很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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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片比看片多,是人生的困擾。
薪水沒漲價,DVD降價,算是另類「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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