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e7569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2
請問板大買的時候
是否有開立發票?
如果沒有開立發票商家無法報帳
頂多就只能換貨

但是對於動手打人且還有記下車牌尾隨
可循法律途徑∼
民事責任方面:
依照民法第 184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 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刑事責任方面:
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第 346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舊 2006-07-24, 01:50 PM #1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e756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