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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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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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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0
簡單的說,有繼承權的人才需要拋棄繼承。
誰有繼承權?依民法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以您所提的例子,C應無留子女,故有繼承權者除配偶外為各次順序繼承人,
若各順序繼承人皆拋棄繼承,則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A之配偶及子皆無繼承權,故無拋棄繼承的問題。
2006-07-23, 11: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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