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C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在拍賣網,我一般都會按照兩點原則去處理:
1.賣方消失一個禮拜不連絡若沒給個合理的解釋或證明(比如說收傷住院無法處理....等因素),這筆交易我一定不繼續下去。更何況還還拖到一個月,記得Y拍上不是有說賣方有在3天內主動聯絡買家的義務嗎?
2.拍賣內容沒提到的收費我ㄧ概不會接受,更何況要佔掉總金額幾十%的比例說。
我遇到這情況,一率取消交易並且留言說明清楚情況給其他人參考。
我取消交易並不會給負評,但如果賣家敢盧我一定改負評的。
舊 2006-07-20, 10:09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