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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我兒子!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
原來中英數不能混在一起寫阿
這是哪一條的規定?文學哪方面領域的規定?講來讓大家見識見識~
不過不是有很多公司主管、學校教授都是中英文一起混雜講嗎?這樣他們應該也很可笑吧?
舊 2006-07-16, 10:3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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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我兒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