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高雄人..所以不知道這家店到底是如何...但....樓主您的發言.頗有破綻...
第一..一開始您說7/17去應徵暑期工讀....接下來卻是7/14第一天上班..??
第二.您說自己是20歲的大學生.女性.該店的新人....我不知道您是否常接觸電腦..在文中.
您還會去幫客人加記憶體!..最後一段還會拿同樣商品去跟別家比較...您只去上二天班..而
且還包含訓練.接待客人.被罵.找主任.找總店長....`竟然`還有這麼多的時間去記憶商品.
比價...還有..今天有哪一條規定說:同一家店裡.PT的薪資就一定都一樣?您不是接受了3
個條件才去上班的嗎?怎麼會第1天就為了別人工時跟薪資與您不同.就要去找上層理論.捍
衛您的權利?
如果沒有以上的破綻的話.也許我會認為您真的受委屈了...坦白說..您這篇文章..給我的直
覺就是---同業中傷......不然就是..您真是一顆大草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