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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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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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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P-UP
http://fish.esheng.com.tw/ppoo/add.asp?id=7726
自爆者->Joy
94年8月底出車禍,住了49天的醫院,其中加護病房住了14天,發了四次病危通知,
全身癱瘓(內臟全毀),她出現在醫院不到10次,(我出事時住在她家附近的醫院)
她說:她不喜歡醫院的氣氛,後來,我出院,還留在高雄繼續復健1.5個月,
就在聖誕節前夕,她跟我說,我復原的速度,不符合他們的預估,
而且,我也在短時間無法陪她到處遊山玩水,更重要的是,我因為出這一次的事情,
賠掉了2棟房子跟2部車子,那女生說:我已經沒有利用價值,所以,就連再見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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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利用價值
這種女人真絕
好人沒好報,壞人有好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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