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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e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43
引用:
作者gimmyyu
是誰告訴您在營業場所,要經過對方同意才能錄音搜證?
都能貼法條了,卻嚴重曲解內容,再一次顯現台灣法治教育的不足...

公開活動的定義:眾人得以共視ˋ共聞..等,皆是公開的活動。
在公眾場所的所有活動都是公開活動,公廁ˋ公共浴室....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不是喔,千萬別擴大解釋..!!


那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啊?
舊 2006-07-14, 11:5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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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