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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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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楠梓、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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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後面的比喻不能和犯法的事實拿來比較啊,
小錯也要看是什麼小錯,處理事情的小錯,和你犯法的小錯,
處理事情小錯還可以原諒,犯法的錯,你還希望人家怎麼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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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13, 02: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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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