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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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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burger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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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
引用:
作者
lorenchao
別鬧了
以你前女友這樣的分手方式
不需要幾個月沒感覺
快的話一天,慢的話一個禮拜就沒過去那種感覺了
你的行為(電話、簡訊、書信、口訊等各種方式)
在他眼裡只有厭惡兩個字
傳的越多
厭惡累積越多
感覺也更快消失....
幹麻這樣作賤自己啊?
我覺得滿有道理的
何必那麼做賤自己
所以~
一樣摟~
多愛自己一點~
2006-07-12, 10:49 PM #
55
hamburger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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