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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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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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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升龍霸
就我的了解,台灣的子女關係是採取血親制,而不是婚生制,這也是為什麼一堆私生
子想透過DNA來認袓歸宗,所謂子女就是血親和養子女,如果女朋友帶種嫁人,這時
小孩不是自己的,雖然之前結𡝗錯報為血親子女,但事後如果提出DNA的報告,是可
以脫離關係的,畢竟血親就是血親,不是血親就不是血親,而不是血親的話,是要透
過領養手續才能成立的,而不像血親關係是天生的。


所以要提婚生否認之訴呀!

如果不提,那麼那個小孩子會受推定為婚生子女,還是你的小孩,當然要負擔撫育的責任囉。
舊 2006-07-12, 10:11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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