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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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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Verthandi的懷裡
文章: 766
引用:
作者rickyliu0222
可以的

根據站規第六條第七項第八點第九附項所標示

凡發文者搶到六百~七百~八百~九百......



這條是那來的站規
我怎麼沒聽過
有網頁可佐證嗎?

亂講話要割舌頭哦
舊 2006-07-08, 05:25 PM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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