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DWINDI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0
引用:
作者taiji
貼完文章從樓主的發言才發現對方也是
主張沒有變換車道的事實,可見對方也是
有備而來的~~~

其實我剛剛查了很多相關的判決,都沒有
發現同一車道可以適用"變換車道"的例子,
所以我看的確是不能這樣主張的~~~



其實..
發生事故時..
雙方都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部份講..
對自己不利的部份都會忽略不提..
我並非是針對樓主或對方..
只是想和大家討論事情..
因為實際的狀況只有當時的雙方知道..
然而..
由於事故的發生..
當時的狀況會因為雙方的角度而有不同..
除非現場有監視錄影..
剛好把整個過程拍下來..
不然..
在這種雙方都有片面之詞時..
誰能抓到對方的把柄或說詞上的漏洞..
誰就能佔到較高的優勢..(律師靠的就是它囉!!)

而以這個案例..
我想最重要的關鍵點就在於..
事故發生時是誰改變了行徑方向..
改變前..改變時..碰撞時..雙方所在的相對位置..
變換行徑路線的人要負較大的舉證責任..


以上是在公平的情形..
但若是碰到不公的人時..
只能多找一些能保護自己的證據了..
舊 2006-07-07, 06:13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DWIND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