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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 今天去調解失敗 很無奈 想請問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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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
taiji
有點好奇?
"變換車道"包含"同一機車道"由左側到右側或是
由右側到左側的行為嗎?
照字面的意思
當然不包含
引用:
作者
taiji
1.樓主正在進行超車的動作,他也同樣沒發現同車道的人孔蓋,
如果他已注意到而強行超車,這超車的時機就是不當.
2.如果您主張對方車速過快,而你卻能超車並碰觸到對方的車
子,那你的速度不是更快嗎?
3.他並沒有"變換車道"喔,只有閃避人孔蓋的動作,如果不是後車
太過貼近,又如何會肇禍?既然沒有"變換車道"的事實,如何主張對
方有打方向燈的義務?
1.一般駕駛應該不會注意其他人的動線是否有人孔蓋吧
況且也不是所有駕駛會去閃.至少我不會.
2.如果速度沒有比旁車快的話.那要如何超車
3.如果是在同一車道的話.或許可以從動線方面做抗辯
即使為同一車道.變換動線仍應注意後方來車
若任意變換動線.那跟蛇行沒什麼兩樣
一樣造成其他駕駛人的困擾.
__________________
2006-07-07, 05:19 PM #
44
dj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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