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kyb456
跟他要個1千萬和解金,而且要現金。
等錢拿到手以後,每隔幾天就拿10萬請人捅他屁股一刀,
事前給5萬,事後給5萬,我相信應該有不少人願意幹。
如果它搬家,就拿個1-20萬找徵信社,
如果他出入皆坐車加保鏢隨護,那就花50萬請飆車族把他拖下來,
捅他屁股1刀即可。
要讓他的屁股永遠記得自己犯下的罪孽。
錢總會有用盡的時候,最後剩下2百萬時,就把他手剁掉丟到小油坑。
*反正桶人幾刀砍的人家殘手殘腳都是一時氣盛,被壞朋友帶壞,
既然都是本性不壞的無知青年,法官自然就不會給予重刑,所以
這份差事應該很多人願意做,大環境既然這麼亂,那就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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