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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W
法律可以說是道德的一種延伸與標準化,當法律無法管制的時候,就必須去回歸到道德層面要求,當然每個人的衡量標準絕對會有落差,這是人類的優點,特點也是缺點,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去否定它的存在,所以才會有法律的存在不是嗎?將人類的道德觀給標準化了~~
在法律以外的道德,其實很複雜也很有趣,要將所有人的道德觀盡可能一致化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就某些對一般社會大眾所厭惡的事情,我們可以將其量化之後,加入我們的教育之中,教導下一代的小孩怎樣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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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層面的問題不能自外於基本需求之上,說白話些,就是"先顧肚子,再顧佛祖".
之前有某位總統府高層說過動態的道德觀,這樣的說法從某個角度來說並沒有錯,錯誤的是因用的對象失當.
時代不同,每個時代的道德觀也會隨著改變,李師科之所以有名不是因為犯下的案子有多麼十惡不赦(以目前的社會現狀來說),但是在當時的社會環境及社會道德觀下,搶銀行殺警可是一件驚天動地的了不得大事.
以父執輩所受的教育及道德觀來說,套用在當前的環境中來教育下一代,可能未蒙其利卻身受其害.法律的規範有限,在法律之外的道德層面才是這個主題有意思值得討論之處.
所謂"扭曲",究竟意指為何?以何者為道德基準?這才是有趣之處.討論法律,未免顯得枯燥乏味,且有失道德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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