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點...
1. 彩色就... 美而已。黑白比較能詮釋感覺。
所以我如果拍已經過去的東西,也就是可能看不太到的情景,我都會用黑白。如街拍,要用相同角度再拍到同樣的人走在同樣的地方做出同樣的事情給我同樣的感覺幾乎不可能了。而風景我就會用彩色正片。
2. 沒底片掃瞄器。
所以我的圖全部都是放相後直接當成文件在掃描的。而幻燈片直接打在牆壁上看,我現在還沒辦法控制彩色放相,無法放相 10 吋以上後當成文件掃描。而外面的店家洗 12 吋彩色,竟然是用底掃掃出來後用印表機印出來...

要是掃出來還不錯就算了,但是一個灰色天空可以給我掃成藍色,橙色的雲彩可以給我掃成單純的黃色... 況且一張掃壞的要價 CAD$14.99(加稅換台幣 NT$513)。而手工正片放相,恐怕ㄧ張要近百加幣(NT$3420)左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