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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Mechaome
擷錄新聞中的一段,如下:
在機車部分,只要單向超過兩個車道的路段,機車一律禁止直接左轉,不論路口是否劃設有機車兩階段左轉待轉區,都要必須兩段式左轉,尤其是各地方縣市,路口大部分都沒有設機車待轉區,七月一號起機車如果左轉沒有待轉,一律處600至1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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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單向只要有兩線道,那不管有沒有機車待轉區或待轉標示,機車都一律得待轉?記得以前是說要有標示或劃有待轉區的路口才需要待轉?一般來說話劃有待轉區的路口,停止線和斑馬線都會往後移,讓待轉機車有空間可以停,但如果連標示或待轉區都沒有,法律卻規定機車一樣必須硬騎到右側橫向馬路去待轉,這樣不就得擠在斑馬線上待轉?不然就得往前一點在斑馬線前方的馬路上待轉,可是待轉時橫向馬路是綠燈,車輛就在前方咫尺高速而過,這樣會比較安全嗎?尤其如果待轉機車很多的時候,斑馬線上面和前方都擠成一團,對機車來說不安全,對...

反正這些立法的官員都是開車
機車安全與否
跟他們沒關係

臺灣的交通法規跟道路規劃都是以汽車使用為考量
這些交通法規跟道路規劃只要用汽車的立場想都很合理
舊 2006-06-30, 08:53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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