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加藤鷹
原來要有收入,才想付出ㄚ
了解了~~原來這就是佛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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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看懂我的意思,沒有捐款收入,拿來的錢付出,慈善機構或是非營利性組織,並不一定都像企業成立的基金會,一般社福慈善機構或肥營利性組織,都是靠社會捐款做付出,負責人又沒有家財萬貫,沒有了社會捐款收入,那麼慈善機構也可以收起來了,有錢捐其他的慈善機構就好了啊。
你沒有看到向消基會,如果沒有大額捐款或許多的小額捐款,消基會運作的經費哪裡來呢!
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是這樣,你說的某機構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是靠社會捐款再運作的,難道你不知道嗎?
不要把一般慈善機構的基金會跟企業成立的基金會相比較,一種經費來源就是社會捐款,一種是企業每年會有利潤中一定的比例撥到該企業成立的基金會。
而稅是有營利才有稅,因為有賺錢所以需要繳稅,但是非營利性組織與社福慈善機構不一樣,那是沒有營利的。
日前通過的聯合勸募法,不是規定勸募團體,可以將捐款的一定比例用在運作成本上。重點是在財物透明,而不是可不可以將捐款用在人事成本。
如果人事成本不是從捐款來,慈善團體或非營利性組織要用什麼來支付這些人事成本呢?到哪裡找這些專職的工作人員,每個星期要有至少 5天的工作日,每天要有 9個小時的工時,又不用薪水。那麼這些沒有薪水領的工作人員,要如何養家活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