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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收到國泰世華銀行(6/21)寄出現金卡"催款"訊息通知,要求現金卡客戶清償所有的借款,原來內容是
"親愛的客戶,您好:
感謝您長期的愛護及使用本行現金卡,今因 台端現金卡之借款期間即將屆滿(即至民國95年07月25日),屆期恕本行不再展期,爰依約為前項屆期終止契約之通知,並請 台端於到期日前就尚未清償之本息一併結清,……..”
我有該行現金卡,但至今還未用本現金卡借過錢,收到此信,以為被人冒領現金,或者是詐騙公司的花招,讓人十分緊張.
連繫後才知國泰世華銀行停辦現金卡業務,故發此信,這種作法相當不應該
1.信內容措辭強硬,把所有現金卡卡友,當做欠債未還的債務人.
2.不敢告知停辦現金卡,諉稱現金卡借款期間即將屆滿(第一次聽到現金卡也有借款期限),無告知誠意.
3.停辦現金卡,只給卡友一個月緩衝期限,不當措施會將卡奴推入更深的深淵.
4.申訴該銀行沒有任何正面回應.
我生平第一次被人催債,竟然是在這種莫名奇妙的情況下,各位論壇網友,若不想受到這種下等待遇,請拒絕與國泰世華銀行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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