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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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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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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ll1716
這需要不同的人才來證明我的方法可行..
"不是這個等級的一定要隨便找,讓他流動"

對我來說學歷也是廢物,重點在你肯不肯幹而已,學歷有錢有閒就能有..
大哥...您沒有搞清楚狀況啊...
第一、說了半天只是您個人單方面一廂情願,您沒有權限。

第二、你們家的履歷要先經過人事初篩,您面試完後還要經過副院長...

所以,你想證明還得要老闆願意收留人家讓您證明吧?
而有趣的是...您們家人事單位的主管跟老闆是親戚對吧?這樣夠清楚了嗎?

15年前進公司、數年前來這挖人?就已經向您說"時代不同"了...
當一堆拿著學歷的小朋友投履歷去貴公司,你看看人事會不會注意您想要的人...
 
舊 2006-06-25, 03:07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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