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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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ric2377
唉~BILL大講的真是吸引人
想找這種有挑戰性的工作很久了
但是我想如果我去了會被2個人殺
1.女朋友~沒時間陪他一定死
2.現在的經理~他丟下狠話了,全公司了不起1個月預告期,我最少要2個月預告期,最近他打算把我丟去大陸軟禁....
不過~我記得童綜合該分院不是找資訊人員很久了嗎?
是到現在還沒找到合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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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缺程式設計...這個換的很快...= =
程式的壓力跟我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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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遠像菜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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