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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e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43
引用:
作者neverwinter471
個人感覺,基本上聯強責任歸屬較大吧

但是每次都用要吵才有糖果吃,真的每次都奏效嗎?


爭取權益只要爭得合理,合法.

面對正當經營的業者應該都不會是問題.

畢竟是與非已經有法律來斷定.
舊 2006-06-23, 02:42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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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