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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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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a8628
擾民的政策完全無配套措施,等那中正路商圈的商家都倒閉光後
車輛就可輕鬆經過


不會擾民啊,真的要買東西,先把車子或機車停遠一點,走路過去也可以運動一下。

反正不管路邊有沒有商家,車子都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將車道當成停車場使用。把車道當停車場或不規矩停車的都是沒水準。
舊 2006-06-23, 12:16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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