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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行車糾紛打瞎酒駕違規騎士 法官認定正當防衛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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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b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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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77
會認為防衛過當是因為看了開板大的判決摘要(沒列原告攻擊過程),未詳看判決就發表評論,真是『歹勢』。
不過就現行刑法:毀敗一目或二目之視能,確係為重傷害之要件之一。
2006-06-22, 02:1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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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b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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