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ynamo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760
引用:
作者chengjer
巨蛋不等於棒球,而且基本棒球的建設是政府該做的是,關巨蛋啥事
照你的邏輯,那台灣不應該蓋101,應為台灣有很多的小朋友沒有營養午餐.
蓋巨蛋只是一種商業行為,中職如果不願意到巨蛋打球,也沒有人會逼中職一定要去.


如果中職不去打那蓋巨蛋做什麼?
等久久一次的國際賽再用?
當初把松煙這塊古蹟拆掉
用的大帽子不就是棒球嗎?
如果直接說要蓋商場或演唱會場地 當初輿論會贊成嗎?
大家應該寧願他保留成一塊有古蹟的公園綠地吧
巨蛋簽約應該就要他具有一定的棒球場功能吧
而且不能到時候如果比賽很少 變成完全不管理擺著爛的棒球場
如果遠雄只想靠商場賺錢
或是只想把場地租給演唱會或選舉造勢用(這樣不用維護草皮 便宜多了)
不願承擔到時候棒球場維護的賠錢的話
那他用地的取得就應該照一般商場的標準來
這樣成本一定就不只200億
如果用的是棒球場的名義來掩護蓋商場的作法
那只能說又是台灣的一次BOT奇蹟了
至於外國巨蛋也有商場的作法
我只能說 至少人家的主要功能還是打棒球
台灣的話我實在看不大出來這顆蛋將來有多少時候會給棒球用
舊 2006-06-20, 07:41 P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ynam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