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迷糊
前面你說無認養問題 才會回妳遠雄有可能提供無償使用嗎?難道維護跟興建費用自行吸收 不然怎會無認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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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都是公家機關時
才會發生有"認養"問題, 對民間公司而言我們不會稱之為"認養"
民間與民間之間之關係, 應該稱之為"合作"或"租用"......等
合約簽訂後, 施工階段民間公司完全負責興建費用, 地方政府負責公共設施之監督
一般而言, 合約所定50年之間經營階段, 民間公司當然要負責維護與興建費用
因為民間公司會有營運收入, 50年內的營運階段收入就是要用來支付興建與管理維護費用
政府機關當然不用負責花錢, 否則營運階段就不會需要長達50年了
引用:
作者老迷糊
又前面你說使用率不高是錯的 後面這篇又說你沒看過計劃書不敢亂講 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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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矛盾嗎?
哪一句? 我查了一下
我沒有說"使用率不高是錯的"這一句話哦
我問的是"什麼使用率不高? " 這一句話(與"使用率不高是錯的"絕對是不同意思)
我會這樣問--什麼使用率不高?
是因為50年營運階段的使用率的問題, 現階段根本不會對公家機關造成任何的問題
因為, 這階段的營運風險是完全應該由民間公司承擔(這一點上面已有說到了)
所以使用率的問題---就不會成為公家機關需要擔心的問題
(要擔心也是50年以後的事了)